根据去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首次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级别评定结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专门对2家C级信用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这是该局根据药品生产企业信用情况实施分类监管的一项措施。
去年3月,自治区局制定了《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根据企业年度研究、生产、经营情况,设立A、B、C三个信用级别,每年评定一次,并根据信用级别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去年底,自治区共评出7家A级信用药品生产企业,并公开授予了牌匾,同时评出2家C级信用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分类监管实施以来,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效率明显提高,企业自查自律的积极性大大增强,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今年,自治区局将2家C级信用企业确定为重点监督对象。此次该局对其中1家已暂停生产的企业进行了检查,抽查了企业停产前生产的6批产品的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出库记录和销售记录,重申了整改要求,强调企业须在完成整改并经自治区局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另一家仍在生产的企业,自治区局检查人员对企业中层以上生产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药品GMP要求组织生产,保证药品质量,并积极做好新版药品GMP和2010年版《中国药典》实施前的准备。